还是让我们直接进入小说的解析吧。一个作家,他的整个创作过程犹如一条长河,同时代的人往往有很多局限,很难看到全貌,也很难认识到他的真正价值。这大概就是许多艺术大师要等他死后才忽然“荣华富贵”的原因。所以我不想站在河边指手划脚。像别林斯基那样的评论家毕竟是少数。他厚厚的那本《文学的幻想》已经不是幻想早已成为现实。在吾国的当代,较有幻想气质的评论家是胡河清,他的薄书《灵地的缅想》在内质上已接近于别林斯基。可惜他在十多年前的一个雨夜,就从华师大的一幢老楼上跳了下去,以柔弱的肉体拍击坚硬的水泥路面。他提出的小说“全息体”的概念目前仍然有效并正在艰难的实现中。
在读樊健军的《满地姜娘》和《刀疤》之前,我就在《山花》上读过他的《裸树》。樊健军写过好几篇带有“裸”字的小说,像他这样比较成熟的写作者,肯定不仅仅是为了吸引眼球。《裸树》的主要情节概括起来就是,近七十岁的木耳老汉要砍掉一棵老樟树,并且在通过种种努力之后,他终于把树砍掉了。在这方面,《满地姜娘》与它有异曲同工之妙:老汉驼狗子要在门前的两畦肥地里种姜。不管儿子金狗怎么反对,他还是把姜种下去了。
问题是,这两个老家伙,为什么要这么干?小说的悬念出现了。
有一类小说,是一定要讲故事的――由于克劳德·西蒙和罗伯-格里耶等等巨大身影的存在,如果再说所有的小说都是讲故事的,那无异于睁眼说瞎话。至于什么样的时代讲什么样的故事或如何讲故事,那取决于作者的态度。但无论讲什么故事,都要通过恰当的技巧来提出问题再巧妙地延缓提供答案的时间,以吸引住读者探究的兴趣。他们往往边读边想:这事是谁干的?为什么这样干?或:后来会怎样?前者涉及因果关系,后者涉及时间。
《裸树》就给人以这样的悬念:“木耳快七十岁的时候被一棵树跟踪上了。木耳的拐棍拄哪儿,那棵树就碍手碍脚地站哪儿,而且老是站在道路中央,挡着木耳的去路,一点也不尊重木耳,一点也不顾及木耳的面子。”为了加强悬念效果,作者使他的拟人化手法带上了魔幻色彩:“有时候,木耳好不容易绕过了树,可那树又像一条狗一样在后面追。”小说的情节就这样引人入胜地展开了。为什么叫“裸树”,似乎已有答案,因为“准确来说,那棵树现在已经不算是一棵树了,只能算是一截树茬,大概有两个人那么高……除了这截树茬,那棵树一根枝丫也没剩下,光秃秃的,像根粗壮的阳具一样竖在那里。”正是这个意象触动了木耳老汉衰老的神经,想要治治它。可是,他为什么要跟这么一棵“死树”过不去呢?没等读者想明白,老汉就开始了他一系列的反常举动:像孩子一样在儿子和儿媳面前撒娇,扛着梯子上楼翻出一把断锯,然后开始了示威性的锯树。等等这些,使悬念的阴影更加浓重了。可“这顽劣的树似乎长了比锯齿还坚硬的骨胳”,他遭到了失败。至此,作者才笔锋一转,“木耳是第二个失败在老樟树面前的男人。第一个失败的男人是王破絮”,他准备为我们揭开谜底了。读者的忍耐是有限度的,尤其是这个时代的读者。原来,王破絮是老生产队长,那时曾想把这棵树砍了好去迎接“大跃进”,但由于木耳的暗中阻挠,没有成功。但王破絮虽然“没有放倒树,却放倒了一个女人。那个女人就是木耳的女人蓝花。”这样的故事当然也不新鲜,问题是,蓝花在被王破絮污辱后,就直直吊死在树上。这使木耳对老树的感情复杂了起来。树的坚硬是他自己赋予它的,甚至也是他一度希望的。几十年来,他的内心大概就跟这棵体内嵌满了铁片的树一样,既顽强又疼痛。他的砍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像拿刀割自己的肉,说不清是恨还是爱。最后,作为耻辱柱的老树终于被他砍掉了,尽管许多人不理解(连跟他私通了多年的二奶子也不理解,这使他非常失望)。老汉在树屑周围放了一圈稻草,并点上火,“那真是一场大火呀,一直燃烧到午夜才熄灭。火光曾照亮了整个村子的夜空。而木耳呢,就在漫天的火光中沉沉地睡去了,再也没有醒过来。”
我估计,樊健军取“裸树”做标题,大概在他看来,那“裸”是直接和扎眼的。木耳老汉的砍树,不仅仅是解恨,而是让爱和恨同归于尽。只有这样,才会在“某个春夜过后,那里突然多了一绺绿色。木耳的儿子跑过去一看,分明是一棵小樟树苗,顶着几片细碎的叶子立在那里。有风吹过,树叶儿就轻轻招展,它好像在笑哩。”
相对于《裸树》的“仇”与“耻”,《满地姜娘》则充溢着金黄的温情。“趁着吃饭的机会,驼狗子将那句在心里焐了一个冬天的话说了出来。”依然是一开始,就设下悬念。“从去年秋天开始,驼狗子就瞄上了门前土坎下的那两畦地。”这个老头,为什么一定要种姜呢?随着他“一锄落下去,土地的门突然就开了,一股浓郁的泥香扑面而来”,我们仿佛已预感到什么。然而这“预感”,是读者在作者的暗示下自我制造的更强烈的悬念。果然,“驼狗子深吸了一口气,紧紧憋住,又慢慢吐出来。驼狗子感觉那股泥香已渗进血液里了。有五年时间没闻过这么醉人的泥香了,五年前驼狗子的女人死了,女人的肚子里长了一团肉,慢慢地,女人身体的其他部位也长出了肉瘤。那肉瘤很快就要了女人的命。女人死后驼狗子就再也没有下地了。”人物内心的秘密终于被揭示出来:“自从女人死了,驼狗子身体内的火气就没地方撒了,一日一日地积下来,一月一月地摞起来,一年一年地堆起来,怕是有一座巨大的火山了。驼狗子就一个人孤单单地生活在火山上,他的火山找不到出口,就像一座死火山一样静悄悄的,没人知道。现在,驼狗子终于找到了撒火的地方,他的锄头告诉了他,那像女人一样丰满的泥土也唤醒了他。”作者感情的细腻赋予了笔下人物情感体验的细腻:“培土时,驼狗子的尖咀锄越发小心了,那神态就像在女人的乳房上摸索。两畦姜,两畦乳房。女人的乳房似乎比姜地还要丰满一些。驼狗子心里像有一湖水在波光荡漾。记忆中,女人的奶水特别旺,金狗吮不完,女人还让驼狗子吮过好多回。说完就格格格地笑开了。驼狗子的脸像被姜汁浇过一样,热辣辣的,臊得发烫。现在触摸一下,脸上依旧有火烧着,一直烧到了心底。”在作者笔下,貌似阳具的老樟树和长得像“两畦乳房”的姜地都成了某种存在的寓言或生命物的象征。只不过一个刻着仇恨和耻辱,一个却温情脉脉。驼狗子种姜的过程其实是怀念的过程,治疗他心理创伤的过程。应该说,这是很深情的一篇小说。同时,能把当下与往昔两种不同的时空毫无拼接痕迹地结合在一起,显示出作家扎实的叙述功底。
大概跟樊健军以前写过不少诗歌和散文有关,他的小说往往叙述细密,语言充满了诗意的张力。在这两篇小说中,看似单调的情节(仅仅是锯树和挖地),其实铺展得很开。很多好的小说都有这样的特点,典型的如海明威的《老人与海》。与我以前读过的他的一些小说相比(如《阴阳祭》),这两篇小说叙述更自觉,并有意或无意加强了情节发展中的悬念因素。可以说,正是悬念的恰当运用,使它们看似单调的情节丰富地流动起来,而许多这一风格的作家对于悬念的运用是一个弱项。
悬念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了。现在看来简直有如恐龙的骨架。在小说被各种思潮和手法折磨得“筋疲力尽”的今天,谁要是再跟我们讲悬念,肯定会引来一片哄笑,好像那是小儿科的事情。正如戴维·洛奇所说,“由于悬念总是与通俗文学的形式连结在一起,因而现代的高雅小说家对之不屑一顾,至今认为它属于低等的形式。”但当小说这块磁铁后面的读者越来越少的时候,许多作品越来越呈现出所谓的向传统回归的倾向。其中的原因当然很复杂,或许因为地球是圆的,什么都是从起点到终点的不断回环往复,即使上升,大概也是在螺旋式地上升。问题是,当年的先锋探索也不会白干,它迟早也会成为传统的一部分,当克劳德·西蒙和罗伯-格里耶等人不再被称为先锋作家而成为经典作家的时候,那么传统的含义也在悄然发生变化。人永远在否定和反否定中前进。樊健军在他的纯小说的叙述里,恰当地引进俗小说的手法,应该说恰如其分。因为通俗手法的悬念,到了纯小说里,已经发生了变形,成为“悬念的倒影”。在樊健军的这两篇小说里,悬念的揭开不再是简单地交待,而是结实细密的叙述。交待是讲故事的手法,而叙述是一种艺术手段。它要求有张有弛,曲折有致。《裸树》和《满地姜娘》都做到了这一点。胡河清当年说的“全息现实主义”,正是要打破各派限制的一种努力。他似乎预见到,先锋毕竟是相对的。金庸手下,为什么数老顽童周伯通的武功最高?因为他从无门户偏见,万一要加给他一个派别,那就叫“全息派”吧。在艺术领域,这一派的高手在我看来非布努艾尔莫属。如果没拍过《一条安达鲁狗》和《黄金时代》,他后来的《白昼美人》和《资产阶级的审慎魅力》肯定达不到现在的艺术成就。
与上面两篇小说相比,《刀疤》似乎更应该有现代派小说的迷人风韵。这种题材注定它本身就具有某种阅读悬念,勾起人的胃口。作家遇上刀,一般都会产生好小说。我是抱着这种心理去读这篇小说的,而且一开始,它也的确有着我喜欢的神采飞扬的笔法:“英雄的身体什么样儿,没见过?那得空去瞧瞧九曲巷的七刀。”叙述纵横捭阖,举重若轻。七刀当然不是等闲之辈,他“身上一共有着三十七块英雄的戳记。那些戳记遍布他身体的各个部位,后脑勺,前胸后背,肚皮上,胳膊上,甚至大腿根部都有。”作为在刀尖上生活的人,刀疤就是他的勋章:“七刀因此非常珍爱自己身上的每一处刀疤,几乎每一天都要护理一次那些刀疤。七刀喜欢泡在公共浴场,那里人多,热闹。最重要的是七刀可以完全赤裸了自己,那些刀疤就欢腾了,像一群勇士一样在阳光下活蹦乱跳。”七刀对身上刀疤的迷恋,简直可以说是一种“畸恋”,并最终为刀疤所累,为了维护或满足,他开始了烦琐的炫耀,喋喋不休地讲个不停。至此小说渐渐呈现出荒诞倾向。这种构思,也是现代小说常走的路子。七刀为什么如此迷恋刀疤,作者没有说,这又是一个悬念。当然,如果他把什么都说了,那还是小说吗?短篇小说不是一条鱼,而是在水面游弋的鱼鳍。
或许是对《刀疤》的阅读期望值太高,读完后我反而有些不满意,觉得它是一篇比较斑驳的小说。作者的徘徊和犹豫,最终使作品本身也成了一个“刀疤”。从局部说,有的地方叙述比较生硬,转接不畅,或交待过于繁琐,修饰超量,如:“刀疤的形状是不规则的,像是懵懂孩童的信手涂鸦,想什么样有什么样,想什么印版有什么印版,绝少有模样雷同的。有的像狗齿撕扯过,虽结了痂,仍旧凸起两个对称的圆形癍痕,后面是狗齿划过的线形痕迹,像流星的尾巴一样拖得老长。有的像猫爪子挠过,又像女人的尖指甲刨过,一溜排着几条弯弯曲曲的线条,有如萤火虫在丝瓜上咬出的曲线,又如无数的蚯蚓扭扭屈屈地爬过。有的像水塘底干涸的裂缝,下了一场小雨,裂缝是痊愈了,可有了模糊不清的疤痕,像一抹淤泥一样潦草地积在那里。还有的像女人的妊娠癍,凹陷着鸡肠子形状的灰白;还有的像女人的唇印子,涂了洗脱不掉的污秽的浊红。”这样的段落,过于沉迷于描写,显得罗嗦,有句子被句子压垮的感觉。尤其是,作者后来对人物有些漫画式的描写,以及人物忽然从“英雄”到“小丑”的反讽式的转变,使作品的终极指向一直吊在半空悬而未决。作品在快要峻工时出现了断裂,露出了里面的钢筋。所以从整体来说,它很可能在先锋和传统两边都悬了空。
从表面上看,这或许是结尾引起的。现在的结尾是比较刺眼的。为了一处说不出来由的刀疤,七刀不得不到南方城市去做整容手术。一番滑稽表演之后,“七刀嘿嘿一笑,卖了一个关子,转到了另外一个故事”。我情愿把那个“嘿嘿一笑”的他,看做是作者本人。我估计他在写下这个结尾的时候,也感到了某种尴尬。我也仿佛听到了他嘿嘿的笑声。亨利·詹姆斯曾讥讽地把这种结尾概括为“对奖金、抚恤金、丈夫、妻子、婴儿、芸芸众生、附加段落和令人愉快的话语的最后分配”。这个结尾,使小说本来可以有的美丽倒影,完全磕碰在灰硬的水泥路面上。其实樊健军的这几篇小说,结尾都有些问题,如果说《裸树》的“新生式”结尾倘可说得过去,那么《满地姜娘》的结尾,则完全偏离了轨道:“谁知狗娃的脚却迈向了大门外,而且刚跨出门槛就发疯似的跑起来,一边跑还一边喊,虎子有飞机了,我去虎子家看飞机喽。眨眼就不见人影了。只留下驼狗子一个人愣怔在那儿。”作者是在暗示老人的不合时宜,还是在写他的失落?但不管怎么说,这个落脚点似乎选得匆忙了点。有时候,还不如不落脚。是啊,为什么一定要落一个脚呢?
当然,在现在的语境下,处理这个问题有一定的难度。或许,他可以在时间上动动手脚,如果他把时间往前挪几十年,或许更放得开。事实上,他有好几篇小说,如《半窗红烛》、《鸽哨满天》等,就这样干了。可是,难道真的只有在那里,作家才能得到某种自由?我不禁又想起了胡河清,想起了他那双绝世的聪慧、也稀世的绝望的眼睛。有一天,我从书架上拿起卡夫卡文集,看着扉页的照片,我忽然大吃一惊。
――我不妨也留一个悬念。